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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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8月11日
2007年08月10日
2007年08月09日
北京市建委消息,经市政府批准,北京市住房保障制度的试点工作于5月24日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启动。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对新的保障性住房管理制度、审核程序和运行机制进行尝试,计划试点时间为3个月,之后总结经验并在宣武区全面推广,并为北京市建立和完善分类供应、分期轮候的住房保障制度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摸索经验。记者从试点的陶然亭街道了解到,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标准,试点对于不同家庭人数进行了具体规定,和先前的标准有很大的不同。
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应该到哪里领取?
答:申请购房家庭应按不同类别,到经济适用住房
开发建设单位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
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以上表格可以按标准格式复印,也可以从北
京建设网(http//www.bjjs.gov.com.cn)下载。
问:表格填写完后,交到哪里审批盖章?
答:须核定家庭收入的申请购房人应如实填写核定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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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明确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家庭年收入在6万元以下;二是申请购房者须是北京市城镇居民,是无房户和现住房面积未达到本市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未达标户。无房户是指职工及其配偶都没有以统一租金标准承租或按优惠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