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1日起,国内各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活期由按年计结息改为按季度计结息。
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注:此前不分段)。
按照新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考虑利息税的因素,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增加到10057.72元,增长0.12元。
据悉,调整后的有关方案将于9月21日起执行,目前各家银行已开始进行具体计息方法调整准备工作。
注:从2007年7月21日起,将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3.06%提高到3.33%;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现行的6.57%提高到6.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