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查到他的电话那一刻,心都怦怦跳了起来。”人到中年、事业有成、家 庭幸福的罗女士(化名)日前通过网络搜出了她15年前初恋情人的电话和公司,并“怀着激动的心情给他发去一个短信”,问他是不是她以前爱过的那个人。她在 广州某大型论坛发帖叙述事情经过时,众网友对她这种寻找方式啧啧称奇,更有网友立即在网上寻起自己的初恋情人来。
罗女士在帖中说,那天她突发奇想,想找找她15年前的初恋情人。她试着在网上一搜,果然搜出了他现在的电话和公司。
罗女士说,当年她南下打拼,第一天就爱上了这个男人。在她眼里,他英俊潇洒,斯文儒雅,知识渊博,成熟稳重,有着江浙人典型的温柔细腻。后来,他们相知相恋,男子许诺给她幸福。不过,故事的结局是,男子跟另外一个女子结婚了。
“这么多年没联系,我对他的生活充满好奇。”罗女士在帖中说,“难道他一点都不想知道我现在到底过得怎么样吗?”于是,她给对方发了个短信。因为她想要个解释。
她的帖子立即得到了很多网友的回应,有的提醒她不必再追究过去,珍惜现在拥有的家庭和生活;有的网友赞她是性情中人;有的称自己也用这种方式找过自己的初恋情人;甚至有的网友立刻“学以致用”,上网搜起自己的老友或初恋情人来。
据介绍,网上寻找初恋情人在美国非常流行。不过,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立大学心理学 教授南希·卡利士进行的研究发现,互联网极易导致已婚者旧情复炽。研究证明,有62%的人因此与初恋情人旧情复炽,发生了婚外情,导致家庭破裂。所以专家 建议那些已婚人士,不要企图通过网络寻找初恋情人,毕竟过去的恋情已经过去。
谁能保护我的隐私
广州市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臣春认为,我国的法律对个人隐私的保护有明确的规定。 像网上叫卖通讯录,拿别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牟利,肯定是违法的。但对于政府部门的公共资料、私人博客中泄露的个人信息以及网页上公布的公司或个人资料,还 没有适用的保护隐私的法律条例。
事实上,网络泄露个人信息是不可避免的,因为这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不过,如果信息拥有源认为在网络上发布信息的个人或网站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或者与真实情况不符合,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或者要求对方及时修正。
在香港,对于那种信用征询公司开的网站是有专门的法律条例来规范的,如信息拥有源有权知道信息使用方采集信息的渠道、方式以及内容,如果发现有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信息,也有权要求对方及时修改。 (点击此处阅读全文...)




